(1)強調了結果導向。如果你不執行流程,但你能夠確保流程的結果,公司是可以不做強行約束的;一旦有不良后果,那就應當為不執行流程、不遵守制度的失職負責。而且,基于結果再找到過程的責任,說服力和教育力非常強,大家對于違反制度的行為認識會非常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