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義法
2018-04-10 15:27:09 | 來源:中培企業IT培訓網
5.反恐怖主義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15年12月27日通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共計10章,九十七條。 其中與網絡信息安全相關的主要內容包括:
《反恐法》第十八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范、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第十九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落實阿絡安全、信息內容監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傳播;發現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相關記錄,刪除相關信息,并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對互聯網上跨境傳輸的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電信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技術措施,阻斷傳播。
《反恐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恐怖事件發生后,負責應對處置的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可以決定由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對處置措施:(四)在特定區域內實施互聯網、無線電、通訊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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