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七)
2018-04-09 16:16:49 | 來源:中培企業IT培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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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修正案
1)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增加了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提供非法侵人或者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專用程序、工具罪。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在此之前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存在如下局限:僅對非法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行為作了規定,而當前絕大多數攻擊侵入的是普通的計算機系統和網站,無法適用第二百八十五條。
修正案(七)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中增加的第二款規定: “違反國家規定,侵人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 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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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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