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從根本上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隨著智能電話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二維碼已開始出現在生活中的各種場景中。移動支付,共享自行車等無疑為我們帶來了便利。但是,新興技術的出現很可能會帶來弊端。 如今,使用QR碼竊取他人隱私的犯罪現象不斷出現。不僅QR碼而且無線WiFi,網絡鏈接等也可能是犯罪分子竊取信息的工具。那么個人信息屢遭暗網販賣,如何保護個人隱私?
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發布的報告顯示,2019年我國大數據產業規模已超過8000億元,大數據技術已經對經濟社會產生了重大深遠的影響。高度信息化帶來的主要問題是個人私密信息泄露風險增加,精準詐騙、廣告騷擾等現象屢見不鮮。在大數據時代,用法律維護公民個人私密信息安全是妥善保護個人隱私的關鍵所在。
個人信息即是社會對信息私密性的一種普遍認識和認同,任何一種個人信息在特定條件下都可能被視為一種個人私密信息。換言之,法律所能普遍保護的個人私密信息,即是個人信息。
個人私密信息的范圍正在隨著時代發展不斷演進,對法律不斷提出新的要求。例如,曾經個人面部特征信息的私密性并未取得社會廣泛認同,但是人臉識別技術推廣以來,瑞士數據保護機構(DPA)已經因當地一所高中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來記錄學生出席情況開出高額罰單,杭州野生動物園也因采集游客面部信息被起訴,可見個人面部特征信息的私密性已經逐漸形成社會認同,需要被法律所保護,諸如指紋及基因等個人生物信息、消費記錄及行動軌跡等個人活動信息皆是如此。然而,法律制度和執法體系由于法律固有的滯后性未能有效適應,是隱私保護問題頻發的直接原因。
目前,現行法律體系滯后表現在采集主體資格無法定、數據權屬不清晰、數據使用無邊界、行業標準不完善、管理責任不明確、執法監管不到位等多個方面,而予以完善主要面臨三個疑難問題。
首先,個人隱私信息范圍的快速擴展和其多樣性使得法律規制問題十分復雜,如何針對紛繁復雜的身份信息、生物信息、活動信息等等個人私密信息,在不同行業領域“對癥下藥”予以類型化規制,如何在類型化的基礎上明確采集主體資格、數據使用范圍等關鍵問題,均有待進一步研究。
其次,大數據時代下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多呈現出輕微、分散、隱蔽的特征,受害人自身維權動力和能力均不足,無法對侵害人形成有效制約。
再者,高新技術行業領域執法專業難度大、取證難度高,在各類行業標準不完善的情況下,執法的主動性和有效性必然受阻。
對于現實中這些疑難問題,應當盡快想出對策,并付諸行動。
加強實地調研,加快推進立法進程。重點針對大數據試驗區地方立法及實踐情況深度調研,推動解決個人信息的釆集主體、數據權利、使用范圍、退出條件等立法具體問題。
加速建設“標準+法規”的監管體系,為主動執法奠定基礎。建議進一步細化信息技術領域規范和標準,為監管部門將被動執法轉變為主動執法提供基本的依據和標準,與之配套發揮效能的行政法規和規章也應當及時跟進,切實增強公權力干預的有效性和規范性。
建立個人私密信息保護公益訴訟制度。個人私密信息安全問題與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問題類似,都具有涉及人數多、侵害行為分散、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共性,建議將此類侵權案件納入公益訴訟范圍,建立公益訴訟和自力訴訟相結合的訴訟制度。
依法實施常態化監管。鑒于受害人制約作用有限的現實情況,執法機關應當主動健全執法規章,加強主動監管力度,建立常態化信息報告、抽查、普查以及重點企業調查制度,及時核查信息采集、保存、使用等行為的合規性。
以上就是關于如何保護個人隱私的全部內容介紹,想了解更多關于個人信息安全的信息,請繼續關注中培偉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