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Ops這個詞的起源和DevOps運動的早期還是很清晰的:Patrick Debois是一名在IT行業的許多領域里很有經驗的軟件開發工程師兼顧問。他本人對于開發和運維之間的對立感到相當不爽。他試圖在會議中引起大家對這個問題的興趣,但是一開始并沒有什么效果。
2009年,O’Reilly Velocity大會上有個深得好評的演講:“每日至少十次部署:開發和運維在Flickr的合作”。Patrick隨即決定在比利時根特市組織一場名為DevOps之日的活動。這次,感興趣的人變多了,這場大會獲得了成功。“DevOps之日”這個名字引起了共鳴,而這場大會也延續了下來。在Twitter和大多數論壇里,DevOps之日被簡稱為DevOps。
DevOps運動的根源寫在了敏捷軟件開發原則里。在2001年,有些人想要改進一成不變的軟件開發模式,并尋找新的工作方法,他們編寫了敏捷宣言。下面是敏捷宣言里被奉為經典的摘錄,可以在http://agilemanifesto.org/上閱讀
“個體和互動高于流程和工具
工作的軟件高于詳盡的文檔
客戶合作高于合同談判
響應變化高于遵循計劃
也就是說,盡管右項有其價值,我們更重視左項的價值。”
由此可見,DevOps可以說是與第一條原則密切相關的--“個體和互動高于流程和
工具。”
顯然這能夠給工作帶來好處——那為什么我們還要強調這么明顯的事呢?如果你在大
型企業里工作過,你就會知道事實上經常是反著來的。哪怕是看起來沒什么障礙的小企業,
里面的各個部門也很容易就筑起高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