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考生問:“CISP是開卷考試嗎?”這里小編鄭重的告訴大家:注冊信息安全從業人員CISP屬于閉卷考試。而且考試紀律嚴格,千萬不能觸碰紅線哦,不然后果會非常嚴重!
報考CISP的考生,都需要好好的閱讀考前須知和考場守則、以及考試處罰規則,以免考試時不小心觸犯規則,而讓考試終止,還會影響以后的考試。下面是有關CISP考試考場守則及考試處罰規則內容,供大家參考。
【考試違紀、作弊處罰規則】為了確保考試的質量,嚴肅考試紀律,維護考試信譽和應考人員的合法權益,公開、公平、公正地舉辦考試,特制定本規則。
第一條 本規則所指的違紀、作弊行為人包括應考人員和考試監考工作人員,及與違紀、作弊行為有關的其他人員。
第二條 對違紀、作弊行為人處罰的基本原則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罰得當。
第三條 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依照本規則對違紀、作弊行為人進行處罰。
第四條 違紀、嚴重違紀及作弊:
一、應考人員在考試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為違紀:1. 將書籍、筆記、帶有文字的紙張、具備文字儲存和音響功能的計算器、具上網功能的平板電腦、各種通訊工具等夾帶至考場座位;2. 考試開始30分鐘內仍未在答題卡和答題卷規定的位置填寫(填涂)姓名、身份證件號。
二、應考人員在考試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為嚴重違紀:1. 有第四條第一款所列行為,經監考人員3次明確警告后仍不改正;2. 考試開始后,手機及平板電腦出現在身邊,發生震動或鈴聲等行為;3. 考試開始30分鐘后仍未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的位置填寫(填涂)姓名、身份證件號,經監考人員警告后仍不填寫(填涂)。
三、應考人員在考試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為作弊:1. 偷看、抄襲他人答案或其他資料;2. 由他人在考場外協助答題;3. 互相交換試題卷、答題卡、答題卷;4. 協助他人答題,傳遞有關考試內容的信息,或讓他人抄襲答案;5. 由他人冒名代考或代替他人參加考試;6. 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故意擾亂考場秩序。
四、在考試試卷評閱期間由評閱人員發現的異常答卷,經希賽網鑒定為互相抄襲的,按作弊處理。
第五條 處理辦法及程序:凡應考人員或監考人員出現涉及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所列行為時,應當按照以下程序對其提出警告并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1. 凡應考人員出現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應停止當事人繼續參加考試,并取消當事人的考試資格及成績;2. 凡應考人員出現作弊行為,應停止當事人繼續參加考試,并取消當事人的考試資格及成績,且自培訓之日起半年內不能參加考試;3. 監考人員應在其答題卷得分欄和答題卡頁首空白處簽注"嚴重違紀"或"作弊"字樣,并在《注冊信息安全專業人員考試監考及評卷記錄》中記錄當事人的嚴重違紀、作弊情況。4. 當試卷評閱期間評閱人員確認答卷異常時,應當填寫《注冊信息安全專業人員考試監考及評卷記錄》,按試卷評閱工作規程核實。經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委派的希賽網鑒定為互相抄襲的,提交有關證據,并按本規則以予處罰。5. 凡應考人員出現作弊行為,除按前款規定進行處罰外,還將作弊情況向其所在工作單位通報。
第六條 應考人員違紀、作弊有下列情節之一者,應加重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 銷毀、藏匿作弊證據或偽造虛假證據;2. 包庇、串通作弊人員;3. 強迫、唆使他人違紀、作弊或串通作弊;4. 阻止他人揭發檢舉、提供證據資料;5. 對揭發檢舉人打擊報復;6. 干擾、妨礙考試組織機構調查核實。
第七條 應考人員對違紀、作弊行為的處罰有異議的,可向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提出書面復審申請,收到應考人復審申請后,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應對嚴重違紀、作弊事實進一步予以核實,將復核結果通知至應考人員。
第八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中培偉業提醒各位考生:任何一場考試都值得我們認真對待,不違規不作弊是考試的基本原則。屆時希望參加考試的同學都能考出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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