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權責利對等的原則
好的流程設計要使流程團隊達到“不需揚鞭自奮蹄”的效果,流程團隊應該是我要做,而不是要我做。當流程團隊積極、主動地要求朝著流程目標努力時, 流程的執行就變得非常容易與簡單,流程團隊實現了自我管理,不再需要派專人去檢查、去督促。流程設計真的可以做到這樣嗎?我們先看下面這個管理小故事。
案例 七個人均分一鍋粥
有7個人住在一起,每天共食一鍋粥,因人多粥少,爭先恐后,秩序混亂,還互相埋怨,心存芥蒂。于是,他們想辦法解決每天的吃飯問題——怎樣公平合理地分食一鍋粥。
他們試驗了不同的方法:
第一種方法,指定一個人分粥,很快大家就發現,這個人為自己分的粥最多, 于是又換了一個人,結果總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第二種方法,大家輪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雖然看起來平等了,但是幾乎每周下來,他們只有一天是飽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第三種方法,推選出一個人來分粥,開始這位品德尚屬上乘的人還能公平分粥,但沒多久,他開始為自己和溜須拍馬的人多分,搞得整個小團體烏煙瘴氣;第四種方法,選舉一個分粥委員會和一個監督委員會,形成監督和制約機制,公平基本上做到了,可是等互相扯皮下來,粥吃到嘴里全是涼的,大家也很不滿意;第五種方法,輪流分粥,而分粥的人要等到其他人都挑完后才能取剩下的最后一碗。令人驚奇的是,采用此辦法后,七個碗里的粥每次都幾乎一樣多,即便偶有不均,各人也認了,大家快快樂樂,和和氣氣,日子越過越好。
從這個故事里,我們可以看出采取第五種方法之后,分粥這個流程的目標(公平、合理)非常容易實現,流程表現得很有執行力。原因就在于流程設計遵守了管理的基本原則:責、權、利對等的原則。其他方法下,負責分粥的人雖然擁有了分粥的權利與把粥分好的責任,責任與權利對等了,但由于利益沒有與責任相匹配,分粥的人沒有動力把流程做好、做到位,而第五種方法下,為了保障個人利益,分粥人有著充足的動力把粥分好,而不需要任何人激勵與監督。
在流程設計中,權責利對等的原則是一個非常重要有效的原則。一個流程,如果執行者根本不在乎流程的結果,或者在乎流程結果的人不負責流程操作,這樣的流程是不會有執行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