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問他:“公司業績比你差的人有多少?他們做銷售的方法有沒有問題?”
他說:“我的業績排名是非常靠前的,那些做得差的人要么不適合做銷售, 要么不知道怎么做,問題就出在銷售方法上。”
我接著問:“對于業績差的銷售人員,如果只給業績指標壓力,不做過程管理,你認為他就一定能把業績做得漂亮嗎?”
“當然不行!”他肯定地說,“這也好辦,公司可以換人呀。”
我繼續問他:“如果那些業績差的銷售人員能夠用你成功的銷售方法,業績會不會有所改善呢?”
他點點頭,若有所思。
這個事例充分說明了過程管理對于結果的重要性。管理者都知道要結果, 但結果不會自發產生,是需要有過程去產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要做事情)。案例中的銷售過程是典型的例行過程(即流程)。管理者對例行過程可以采取兩種管理方法:一是放任式管理,讓各級員工自己去管理;二是流程式管理,設計好作業流程的方法、規則與管理要求,做好過程控制。采取放任式管理方式,結果完全取決于操作者,沒有保障。企業的命運綁在銷售身上,銷售如果沒有完成任務,雖然會被公司開除,但銷售死了,企業可能也死了。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年代, 放任式管理顯然不能滿足企業的要求,要想比競爭對手做得更好,就必須用流程管理的方式把例行過程管理起來,把銷售的關鍵活動管理好,使公司業績不受人員變化的影響,公司經營結果更加可控、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