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訂評價計劃。召開應用評價會議,討論并確定應用評價工作計劃。評價計劃內容包括:應用評價范圍、期間;現場應用評價會議的召開;實施評價的系統模塊、主要應用部門、輔助部門等;編寫應用評價報告;應用評價會議總結。
(3)實施應用評價。根據系統應用評價程序對相關模塊或系統的整體進行評價。具體工作流程如下:聽取相關部門對系統應用情況介紹,并審查系統應用情況;考核模塊在業務部門的實際運行情況;考核模塊功能運行情況;考核系統性能;檢查系統帶來的工作環境改變、實際應用效果以及整體優化效果;編寫應用評價工作報告;匯報應用評價結果,提出優化計劃與方案。
(4)應用情況判等。根據應用評價對系統的應用情況進行判等,評價系統應用的水平,提出在哪些方面進行改進,促進系統應用水平的提高。該階段主要工作如下:討論實施應用評價的情況,形成系統應用的整體評價;溝通其他應用情況;按照綜合的評價指標對系統應用情況進行判等,應用水平劃為A、B、C、D等級別,或其他形式的應用等級;出具系統應用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