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簡稱電子聯合會)發布了最新的《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暫行)》通知,該通知是系統集成資質轉由電子聯合會負責后發布的最新通知,那么該通知與2012年發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年修定版)》在項目經理人數要求上有什么區別呢?
一級資質
最新要求:2. 經過登記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人數不少于30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于10名。
原先要求: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不少于30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于10名;
一級資質與原先要求一致
二級資質
最新要求:2. 經過登記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人數不少于15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于3名。
原先要求: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不少于18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于4名;
二級資質的最新要求減少了對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人數的要求,也減少了對高級項目經理人數的要求。
三級資質
最新要求:2. 經過登記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人數不少于5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于1名。
原先要求:2、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不少于6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少于1名;
三級資質的最新要求減少了對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的要求,高級項目經理人數不變
四級資質
最新要求:13. 企業聘用的項目管理人員人數不少于2名。
原先要求:14、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的人數不少于2名;
對于入門級的四級資質,可以理解為與原先一致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為了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減少了相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