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簡稱電子聯合會)發布了最新的2015版《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暫行)》和《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暫行)》的通知,這二個文件對系統集成資質認定管理和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進行了說明,以后資質申請和管理這塊將按這二個文件規定執行。在這二個文件發布前,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使用的是1999年發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而資質等級評定條件使用的是2012年發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年修定版)》
《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暫行)》包含7個章節,分別是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工作機構,第三章 資質設定,第四章 資質申請與認定,第五章 資質證書管理,第六章 監督管理及投訴、申訴和罰則,第七章 附則。主要內容就是工作機構由電子聯合會資質工作委員會下設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工作辦公室(以下稱電子聯合會資質辦)作為電子聯合會資質工作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資質認定工作。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評審機構(以下稱評審機構)負責在電子聯合會資質辦認定的范圍內開展資質評審工作;而資質認定這塊,集成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四個等級;資質申請與認定這塊,資質認定根據評審與審定分離的原則,按照先由評審機構評審,再由電子聯合會審定的程序進行;資質證書管理這塊,資質證書有效期四年,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持證企業每年應按時向電子聯合會資質辦提交年度數據信息。
《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暫行)》與2012版的差異,主要是放寬了相關條件,可以讓更多的企業申請相關資質,具體可以查看我們原先發布的《新的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與2012版在項目經理人數上的區別》 ,同時這個資質等級評定條件在中級系統集成項目管理工程師考試中一般會出1-2道題,考中級的學員需要認真看一下。
而對于考證是為了掛靠的同學來說,很關心以后是否還能夠掛靠,由于目前電子聯合會還沒有發布最新的《項目管理人員的登記管理辦法》,所以大家還需要等等了。
另外再說一下,職稱與這個系統集成資質是無關的,所以考證是為了評職稱的同學,你繼續準備考試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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