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認定中所謂“咨詢”問題的通告
各有關單位:
《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暫行)》(中電聯字〔2015〕1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暫行)》(中電聯字〔2015〕2號)和《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項目管理人員登記管理辦法(暫行)》(中電聯信委〔2015〕1號)等文件發布實行后,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以下稱資質)認定工作已開始規范有序開展。
近期,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工作辦公室(以下稱電子聯合會資質辦)發現,部分單位以與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以下稱電子聯合會)或電子聯合會資質辦有授權或合作關系的名義招攬客戶,為申請資質的企業提供所謂“咨詢”,并收取高額費用。為此,電子聯合會資質辦鄭重聲明如下。
一、電子聯合會及電子聯合會資質辦從未授權任何單位和人員從事與資質認定有關的咨詢工作,對假冒與電子聯合會或電子聯合會資質辦有授權或合作關系的名義開展所謂“咨詢”活動的行為,電子聯合會資質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的權力。
二、電子聯合會資質辦反對任何單位或人員以所謂“咨詢”的名義,幫助企業編造和提供虛假的資質申報材料,妄圖通過不正當手段通過資質認定。電子聯合會資質辦提醒有關企業謹防上當受騙,對收取高額費用及承諾保證通過的所謂“咨詢”,保持高度警惕,并予以拒絕和抵制。
三、對以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方式申報資質的企業,電子聯合會資質辦將堅決進行嚴肅處理,并在企業誠信評價體系中記錄此不良行為,情節嚴重的將對社會進行公布。對幫助企業編造虛假申報材料且情節嚴重的所謂“咨詢”單位,電子聯合會資質辦將對社會進行公布。
四、電子聯合會資質辦支持資質評審機構,適時舉辦非盈利性質的輔導講座,為企業講解資質認定政策和資質申報要求,解答企業疑問,希望有需求的企業積極參加。
五、電子聯合會資質辦重申,嚴禁資質評審機構和評審人員與所謂“咨詢”單位或人員進行勾結、合作或建立不正當利益關系,對有上述關系和行為的機構和人員將進行嚴肅處理。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
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工作辦公室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