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數據安全的發展歷程
1.我國信息系統安全的發展
早在1981年,我國政府就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給予了極大關注,并于1987年8月推出了《電子計算機系統安全規范》。
20世紀90年代初期,類似數據或信息安全法規和規定還是非常少的,這一局面到1994年2月18日有了根本轉變,這一天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該條例規定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主管機關、安全保護制度、安全監管等。從1994年起,我國信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進入了初步建設階段,一大批相關法律法規先后出臺,包括《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安全保護工作暫行規定》等。
2000年12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t:。定了一系列條款,禁止相關人員利用互聯網危害國家、單位和個人合法的權益。該規定更加重視網絡及互聯網的安全,也更加重視信息內容的安全。以其為標志,我國信息安全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2003年7月22日,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通過了《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標志著我國信息安全法律體系的建設進入一個更高的階段。該意見明確了加強數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原則,確定了后續工作重點,包括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加強以密碼技術為基礎的信息保護和網絡信任體系建設,建設和完善信息安全監控體系,重視信息安全應急處理工作,加強信息安全技術研究開發,推進信息安全產業發展,加強信息安全法制建設和標準化建設,加快信息安全人才培養,增強全民信息安全意識等,使得我國信息安全法律體系的建設進入了目標明確的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