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效用計算階段。在1960年左右,由于當時的計算機設備非常昂貴,以至于大多數普通的企業、機構和學校根本負擔不起相關費用,一些IT人士萌生了共享計算機資源的想法。1961年,人工智能之父、麻省理工大學教授約翰麥肯錫在一次會議中提出了效用計算的概念,其核心是借鑒了電廠模式,目標是將分散在各地的服務器、存儲系統整合在一起,供所有用戶使用,減輕獨立用戶對計算機設備的高額投入,使用戶享受到即插即用的計算機資源,并且根據其使用量付費。
但由于當時IT行業的發展才剛剛起步,很多關鍵技術還沒有誕生,如互聯網等,而且在計算或存儲方面的需求也遠遠沒有現在這么強烈,所以雖然想法很先進,但由于當時種種社會條件的限制,并沒有實現。